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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在线交流常见问题解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5 16:28:03 来源:互联网

2020年2月,中国食品安全网成功举办了一场为期3天的“食品安全合规与质量管理线上研讨会”,7场重磅质量合规主题演讲,来自全国各地将近六千的食品人网聚中国食品安全网的食学宝平台,线上聆听专家的讲解,免费学习交流。现将直播过程中网友提到有关“食品生产许可”留言问题作出了汇总解答。

 

  问题一:醋业生产许可明细中需要标出(壶装、瓶装、袋装)吗?新版的分类目录是哪年的?

 

答:根据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未对生产许可明细中需要标出产品的包装形式,醋业生产许可明细中无需标出产品的包装形式。新版的分类目录是2016年的。

 

  问题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有执行标准,是必须按照生产许可证上的标准执行吗?

 

答:根据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三十五条 在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方面,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因此,必须执行申请生产许可的执行标准进行生产。

 

  问题三:现场审核需要动态生产吗?

 

答:根据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三十八条 因申请人下列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的,核查组应当如实报告审查部门,本次核查按照未通过现场核查作出结论:

 

(一)不配合实施现场核查的;

 

(二)现场核查时生产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四)其他因申请人主观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的。

 

因此,建议最好能动态生产的状况下进行审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动态进行审核,但必须保证现场核查时相关生产设备设施可以正常运行。

 

问题四:工艺设备布局图绘制有啥要求?

 

答:根据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等图表清晰,生产场所、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合理、工艺流程符合审查细则和所执行标准规定的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应当按比例标注。

 

因此,工艺设备布局图要把车间的工艺设备布局标示出来;把车间的所有设备的名称、具体位置标示出来;把车间的物流、人流的流向标示出来;涉及多层的,把车间的空间结构标示出来;按照比例标注。

 

  问题五:食品安全技术人员有什么要求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如何体现?

 

答:食品安全技术人员指已经掌握了食品安全相关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可以从事该技术岗位的基本工作的人员。(例如:化验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任用或者授权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企业分管食品安全管理的负责人;

 

(二)企业内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

 

(三)企业内设的其他相关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

 

  问题六:生产用水报告可以用自来水公司的合格报告吗?水要求多少项?

 

答: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要求项目:3.22企业每年应当进行生产用水的全项检验,对不能检验的项目,可以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水处理系统)

 

因此,据小编了解到自来水公司作为供方,且其出具的自来水报告是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是可以作为的。严格按照GB 5749的要求,检测项目应为106项,但目前大多数执行的为38项的常规指标。小编建议此问题应咨询当地监管部门,确定相关的报告及检测项目。

 

  问题七:核查时还需要洁净度报告吗?

 

答: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要求项目:3.14企业应设置符合空气洁净度要求的空气净化系统,洁净区内空气洁净度应经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空气净化系统)。

 

根据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因此,有洁净度要求的的,现场审核需要核查洁净度检测报告。

 

  问题八:要填写原辅料明细,如我们饮料行业,使用到浓缩汁,品种口味很多,需要将所有的口味列出来如,苹果浓汁、草莓浓汁…还是可以只写浓缩汁?

 

答: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因此,填写原辅料明细时,要列出所有口味的浓缩汁,而不是写浓缩汁。

 

问题九:申请了生产许可证是不是就可以对进口产品分装了,还是需要申请其它证件?分装生产许可有什么要求?

 

答:首先要了解进口的产品是否属于生产许可允许分装的产品,然后再核对本公司所取得的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是否相互一致。二者相应一致,是可以分装的,否则是不允许的。分装生产许可与该产品对于的生产许可基本是一样的,都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问题十:生产供应商实际运营中变更可以吗?不允许变更还是每次变更都要申报?

 

答:生产供应商实际运营中可以变更的,不需要对生产许可进行变更申报。建议第一次申报企业所上报供应商要与现场核查相一致。

 

以上留言问题的解答,若存在欠缺不足之处,欢迎网友提出宝贵建议,帮助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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