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致全省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信,提醒我省畜禽养殖场户严格遵守关闭活畜禽市场等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日常防疫工作,扎实开展养殖环境整治消毒,积极履行疫病监测和报告义务,精心生产保供应,并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保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在集贸市场、早市等交易场所宰杀、销售活畜禽,都有可能带来疫病感染和传播。省农业农村厅提醒,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避免与野生动物接触,不要到集贸市场销售活畜禽、不要私自宰杀活畜禽及野生动物。
面对冬春交替之际是畜禽疫病高发季节,规模场要按程序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散养户要及时做好疫苗补免,严防疫情发生。扎实开展养殖环境大清洗、大消毒,饲喂工具、运输车辆要勤消毒;严格出入养殖场户人员的消毒和管理;坚决禁止泔水喂猪;严格做好正常淘汰畜禽及其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对于畜禽健康状况,要每天定期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隔离并做好记录。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宰杀、食用、出售、转运、丢弃病死畜禽及其产品。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广大养殖场户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同时,做好饲料、疫苗、药物等物品储备,合理安排出栏、补栏等生产活动,保障畜牧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市场供应。同时,提醒不要食用野生动物,加工肉、蛋、奶类要生熟分开、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