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曝光了15批次不合格食品。据悉,抽检的样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共17类食品851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八成为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样品中,有1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八成。其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氧氟沙星,分别为: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宜都雅斯大型综合超市销售的财鱼(抽样日期:2019-10-11)、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黄商购物中心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抽样日期:2019-06-11)、荆门市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销售的财鱼(黑鱼)(抽样日期:2019-09-10)、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钢都花园购物广场销售的财鱼(黑鱼)(抽样日期:2019-09-19)、黄冈市黄州区德庄万达广场火锅店销售的黑鱼(抽样日期:2019-09-03)、黄冈市黄州区滇婆婆草帽石锅鱼餐厅销售的乌鳢(黑鱼)(抽样日期:2019-09-04)。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还有2批次鸡蛋检出不合格 ,为:神农架家家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土鸡蛋(抽样日期:2019-10-08)检出氟苯尼考;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首义店销售的乡村纯品鸡蛋(抽样日期:2019-05-27)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根据《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均可在动物中使用,但是在产蛋鸡中禁用。
此外,还有4批次蔬菜检出不合格,分别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随州文峰店的青梗芹菜(抽样日期:2019-11-13)检出毒死蜱超标;武汉市洪山区永忠蔬菜商行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19-09-21)检出腐霉利超标;黄冈市黄州区金滏山自助餐厅连锁店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19-09-04)检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标;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津泰店销售的豆芽(抽样日期:2019-11-11)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根据《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为:襄阳华亿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襄阳诚鼎牛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味鲜小米锅巴(生产日期:2019-09-21)和牛味鲜黑米锅巴(生产日期:2019-09-21)。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中规定,含油型膨化食品中过氧化值应≤0.25g/100g。
1批次蜂产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蜂产品检出不合格,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新洲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北三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普农香土蜂蜜(生产日期:2019-06-24)检出诺氟沙星。
诺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诺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宜昌、神农架林区、襄阳、随州、黄冈、荆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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