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举行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专项行动自今年5月启动以来,山东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540件,批准逮捕585人,逮捕率较去年同期上升约8个百分点。李某某购买百余瓶有毒有害药物给生猪打药注水作为典型案例被通报。
2016年底至2018年9月,李某某通过“百度贴吧”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石某(另案处理)处先后7次购买含肾上腺素、阿托品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药物100余瓶,用于自己给生猪注射后注水,以及销售给朱某某(另案处理)、陈某等人给生猪注射后注水。
经检验,李某某购买的药物中含有肾上腺素成分。检察机关以李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将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作为保障民生的必然要求。”山东省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章丘区检察院以全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与公安机关畅通协作渠道,强化侦、捕、诉衔接,强化案件证据审查,在案件立案侦查之初就提前介入,对犯罪手段、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药物来源、鉴定意见等提出具体侦查建议,为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夯实证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