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国内 > >

炸油条中添加超量明矾 福建闽清法院集中宣判5名商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2 15:07:04 来源:互联网

      蓬松酥脆的油条配上豆浆,是许多国人心中早餐的最佳搭配。但一些黑心商贩为让油条“卖相好”,竟在其中加入超量明矾。日前,福建闽清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5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件,集中宣判了5名在油条中超量添加明矾的商贩。

 

2017年7月,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闽清县公安局对闽清城关的11家早餐摊点的油条及加工的原料进行抽样并送检。经检测,这11家店中有5家明矾含量严重超标。其中郑某作坊所销售的油条里的明矾含量为1200mg/kg,超过国家标准(100mg/kg)12倍之多,足以造成严重食品中毒事故或严重食源性疾病。据介绍,过量摄入明矾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分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等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终,闽清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郑某、李某等5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缓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至15000元不等,并禁止5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版权所有: 贵州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贵州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贵州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