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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规范秩序 销售芝麻剑水生野生动物 来宾市区两家餐馆“撞枪”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6 13:41:10 来源:互联网

“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于今年2月初正式公布并实施,淡水鱼芝麻剑(学名斑鱯)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禁捕食与买卖。违者,将依法查处。”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第四大队大队长韦双说。

 

近日,市区两家餐馆因销售花鳗鲡、斑鱯(芝麻剑)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最终“撞枪”被罚。该局执法稽查支队接到来宾市农业农村局移送的某两家餐馆涉嫌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的案件函后,快速反应,立即组成专案组,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取证,查明违法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对两名违法当事人,给予没收(放生)花鳗鲡、斑鱯(芝麻剑)等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并处所购进单价五倍罚款决定。

 

学史力行,履行职责,规范市场秩序。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自党史学习教育来,以学党史成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职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和广西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取得一定成效。据悉,该局所查处的销售水生野生动物违法案件获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

 

“请市民不要捕食买卖花鳗鲡、斑鱯(芝麻剑)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果发现市场上和有关餐馆销售花鳗鲡、斑鱯(芝麻剑)等野生动物,可以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餐饮经营者要履行诚信守法主体责任,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得买卖花鳗鲡、斑鱯(芝麻剑)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营造野生动物与人类和谐共处氛围。”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经营者。(廖胜华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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