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021年6月30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废止「乳品类卫生标准」、「罐头食品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冰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婴儿食品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冷冻食品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包装饮用水及盛装饮用水微生物卫生标准」、「饮料类微生物卫生标准」、「生食用食品类卫生标准」、「生熟食混合即食食品类卫生标准」及「液蛋卫生标准」等10项卫生标准,并自2021年7月1日实施。
检附发布令、原条文及废止理由如附件供参。
发布令.pdf
原条文.pdf
废止理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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