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548-2006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本标准代替GB 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公害化处理规程 (已作废)
本标准规定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经检验对人畜健康有危害的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进行生物安全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废止依据:关于废止《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6号
相关法规文件: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