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关于灯影是否为牛肉商品土特产专用名称的批复(商标审(2003)2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27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商标审(2003)27号
发布日期 2003-03-13 生效日期 2003-03-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灯影是否为牛肉商品土特产专用名称的请示》(川工商[200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使用在商标注册用 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9类牛肉罐头等商品上的“灯影牌”商标,是四川灯影牛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申请日期为1980年5月3日,注册号为第141529号,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二、经调查了解,达县灯影牛肉是四川省达县的著名特产,因成品片薄如纸,可透灯影而得名,历史可溯至1898年,以“达县双精牌灯影牛肉”为条目收入商务印书馆1991年出版的《中国土特名产辞典》。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认为,四川灯影牛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第141529号“灯影牌”注册商标依法享有专用权,但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灯影牛肉”文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三日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