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关于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在小麦粉中使用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5年第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13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告2005年第9号
发布日期 2005-05-30 生效日期 2005-05-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govinfo.nlc.gov.cn/jssfz/xxgk/jsswst/201210/t20121009_2854680.shtml?classid=383

  为进一步保护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溴酸钾危险性评估结果,我部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在小麦粉中使用。在此之前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使用溴酸钾的食品可以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