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关于取消部分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2012年联合公告第11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10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2012年联合公告第113号
发布日期 2012-07-30 生效日期 2012-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检目录》)进行调整,取消对涉及纺织和化矿等类别的235个HS编码(详见附件)项下商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取消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商品目录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2年7月30日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