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关于新造集装箱出口检验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检函[2001]556号)【2016-06-08废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56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检函[2001]556号
发布日期 2001-11-21 生效日期 2001-1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6-06-08
属性 专业属性 进出口,检验检疫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zvfg/gfxwj/jyjg/201502/P020150204610214321803.pdf

本法规已废止,依据请查看: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55号)

   关于新造集装箱出口检验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检函[2001]556号).pdf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