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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牧〔2018〕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41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牧〔2018〕6号
发布日期 2018-01-30 生效日期 2018-01-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802/t20180201_6136265.htm
 附件:农办牧〔2018〕6号.CEB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农业部1号文件部署,切实做好2018年畜牧业各项工作,我部制定了《2018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畜牧部门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突破性、历史性成就。五年来,畜牧业在稳量保质的基础上,加快转型升级,加快向现代化迈进。集中表现为“三提升、四优化”。规模化水平提升。2017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比2012年提高9个百分点,规模养殖已经成为畜牧业生产的中坚力量。生产效率提升。生猪饲养和蛋鸡饲养的饲料转化率比2012年分别提高了10.5%和10.2%,奶牛平均单产由5.6吨提高到7吨,平均每头母猪年提供肥猪数由13.4头提高到16头。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全国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4%,比2012年提高1.7个百分点,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重点监控违禁添加物抽检合格率长期保持100%。生产结构优化。粮改饲试点面积扩大至1300多万亩,新型种养关系加快构建,草食畜牧业蓬勃发展,猪肉比重下降到62%,整体饲料转化率在提升,更有利于节水、节粮、节地,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区域布局优化。生猪养殖北移西进,蛋鸡养殖东扩南下,水网地区生猪饲养密度有效纾解,南方长距离调运鸡蛋的情况逐步改善。经营主体优化。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乳品企业20强市场占有率超过55%,35家百万吨级饲料企业的产量占比达62%,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崛起,一体化经营迅速发展,产业链的协调性大大增强。生态环境优化。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5.3%,较2012年提高1.5个百分点,天然鲜草产量连续7年保持在10亿吨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全面建立,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畜牧业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协调推进,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畜牧业发展既是重要任务,也是重大机遇。推动畜牧业在农业中率先实现现代化,是畜牧业助力“农业强”的重大责任;带动亿万农户养殖增收,是畜牧业助力“农民富”的重要使命;开展养殖环境治理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是畜牧业助力“农村美”的历史担当。新时期新起点,面对新要求,畜牧业发展必须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从全球化竞争的大趋势看,效率仍然不够高。众多的小散户拉低了畜牧业生产的整体水平,每头母猪每年提供的上市肥猪比国际先进水平少8—10头,畜禽饲料转化率比发达国家低10%以上,奶牛养殖成本比发达国家高40%以上,畜产品生产成本高,竞争力不足,资源利用不充分。二是从兴农强牧的大格局看,体系仍然不完善。面向养殖场户尤其是散养农户的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畜牧业产加销联结关系松散、利益分配失衡,畜产品加工流通发育滞后,肉类和蛋品深加工比重低于发达国家25—30个百分点,增值空间受到很大制约。三是从可持续发展的大战略看,结构仍然不平衡。农牧结构上种养分离,区域结构上与资源环境匹配度差,畜种结构上“一猪独大”的耗粮型结构特征明显,产品结构上高端产品和特色产品生产跟不上市场需求,功能结构上生产强生态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扭住关键,重点突破。

 

    今后一个时期,畜牧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新任务、新要求,以“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为目标,以“增效”为着力点加快转变生产方式,以“增值”为着力点加快塑造产业新形态,以“增美”为着力点加快重构种养关系,以“增绿”为着力点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持续提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畜禽生产力,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在农业中率先实现现代化。

 

    2018年,要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

 

    一、重构新型种养关系

 

    1.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完善制度设计。推动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政策、畜禽规模养殖场环评制度、碳减排交易制度。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落实支持政策。继续实施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增加资金投入,扩大覆盖范围,支持200个左右畜牧大县开展集中整治,推动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联合环境保护部出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示范引领。组织召开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举办畜牧业现代化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论坛,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新增50个示范县,示范引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铺开。推进粪肥还田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监测。

 

    2.全面实施粮改饲政策。以“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为重点,扩大粮改饲政策覆盖面和实施规模,完成粮改饲1200万亩以上。在主推青贮玉米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苜蓿、燕麦、甜高粱等优质饲草料品种。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收贮服务组织,提高优质饲草料商品化供应能力。积极争取大型收获机械设备购置、饲草料运输、收贮企业融资等配套政策支持,加强饲草料利用技术模式研发推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政策氛围。

 

    3.大力发展现代草业。加强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审定并推广一批优良牧草品种。加强草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服务,制定牧草栽培、加工、贮藏等技术标准和规程,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发展人工种草,集成推广牧草丰产栽培技术,建设一批标准化牧草丰产栽培示范基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草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打造草产品知名品牌。

 

    二、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4.启动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组织制定现代化示范牧场评选标准,印发开展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方案。启动示范创建活动,以生猪、奶牛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其他特色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申请创建、专家指导、评审确定、现场考核等环节,创建100个示范牧场。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示范牧场在畜牧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带头作用,鼓励引导其他养殖场提升现代化水平。以畜牧业现代化建设为抓手,组织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企业等多元主体,围绕畜禽生产关键环节开展重大科研联合攻关,促进技术模式组装集成和推广应用。完善畜禽规模养殖装备指标体系,推动开展重点机械品类标准建设,提升现代畜牧业设施装备水平与智能化水平。

 

    5.推进现代畜禽种业振兴。落实遗传改良计划,加强核心育种场和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和管理。开展生猪区域性联合育种,推动全基因组选择工作,强化种猪遗传评估,建立生猪育种企业利益共享机制。制定实施水禽遗传改良计划。推进肉牛、羊联合育种。推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规划,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支持大中型畜禽育种企业和科研院所推进育种创新、遗传资源保护等工作。继续加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修订《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抓紧开展畜禽新品系评审。开展国外畜禽种业发展研究。

 

    6.提升中小养殖场户的生产经营水平。集成推广畜禽规模养殖技术模式,加强社会化服务,促进小散户融入现代化生产体系。加快构建饲料大数据平台,推广饲料精准配方和发酵饲料等增效技术。鼓励饲料企业和科研机构针对中小养殖户,研发推广饲料配制技术、饲喂饲养工艺和自动化智能化装备,依托“技术、工艺、设施”三配套,带动中小养殖户跟上现代畜牧业发展行列。积极推行订单畜牧业,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强化面向中小养殖户的金融保险服务,降低经营风险。

 

    三、优化畜牧业供给结构

 

    7.支持畜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开展马、驴、兔、蜂、奶山羊等特色产业发展研究,制定马、蜂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蜜蜂遗传改良计划。举办特色畜牧业发展培训班,总结交流各地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各地畜牧业新业态发展典型模式,推动畜牧业与文化、休闲、旅游等产业紧密联结,打造畜牧业发展新模式。坚持保护和开发利用相结合,修订《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以生猪为重点全面梳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体系,促进优势特色畜牧业发展。以质量兴牧、品牌强牧为重点,研究谋划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通过畜博会等展会,搞好品牌营销。

 

    8.深入推进畜牧业扶贫工作。积极构建“一体两翼”扶贫工作新机制,不断创新扶贫形式,提升扶贫水平,打造扶贫亮点。协调整合现有项目及资金渠道,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区、环京津贫困地区、武陵山区和大兴安岭南麓特殊困难地区倾斜。积极发挥协会学会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发展需求和扶贫意愿的畜牧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集团化、协同化优势,扎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联合金融保险机构,推进养殖收益险、价格指数险、保险+期货、全产业链组合险等新产品试点,进一步推广“免抵押免担保”普惠金融。继续挖掘畜牧业精准扶贫的好经验好模式,开展畜牧业优秀扶贫成果评选推介和龙头企业社会责任评选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广,营造产业扶贫良好氛围。

 

    四、强化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

 

    9.健全饲料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研究推进药物饲料添加剂减量退出计划,对促生长和疾病预防产品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力争到“十三五”末禁止预防疾病用药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督促饲料企业认真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研究建立宠物饲料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标签管理、卫生指标、原料和添加剂目录等技术要求。研究养殖场自配料监管方式方法,选择有条件地区开展养殖场自配料管理试点示范。

 

    10.严格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结合联动,探索采取饲料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相结合、异地质检机构检测等方式,提高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效率。以牛羊为重点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养殖、交易、屠宰等多环节拉网监测,落实好检打联动、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以饲料中未知风险物质、药物饲料添加剂、生物饲料、病原微生物、宠物饲料等为重点,开展筛查研究和监测预警,加快研发针对性的检测方法标准和技术防控措施。

 

    11.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三个重点环节监管,着力构建严密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整合提升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现生鲜乳收购运输的信息化、精准化管理。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改、取缔不合格奶站和运输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全国生鲜乳质量监测计划,加大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乳品源头质量安全。

 

    五、持续推进奶业振兴

 

    12.贯彻落实国家奶业发展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奶业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组织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强化奶业产业链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奶业全面振兴。

 

    13.推动奶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启动优质奶牛种公牛培育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完善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遴选一批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提升奶牛良种繁育水平。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新建高产优质苜蓿基地50万亩。支持奶牛养殖场转型升级和家庭牧场发展,引导适度规模养殖。推广应用奶牛场物联网技术和智能化技术设施设备,推进“数字奶业信息服务云平台”建设试点。指导奶业主产省尽快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开展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试点,完善奶业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整顿生鲜乳收购秩序,依法查处和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等行为。

 

    14.做大做强民族奶业品牌。实施奶业品牌推进行动,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优质品牌,引领奶业发展。完善中国奶业20强(D20)联盟机制,举办第四届奶业D20峰会,促进乳品企业大联合、大协作,提升中国奶业品牌影响力。通过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推介产品优质、美誉度高的企业品牌。

 

    15.引导培育乳制品消费。积极宣传奶业发展成效,定期发布乳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展示国产乳制品良好品质。加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推广力度,持续开展中国小康牛奶行动和奶酪校园推广行动,推介第二批休闲观光牧场,组织乳品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扩大奶业公益宣传,激发消费活力。加强乳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

 

    16.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草原资源清查,完成牧区半牧区县的内业分析和京津冀区域的外业清查工作。落实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研究制订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创建草畜平衡示范县,推进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研究制订国有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方案。制定草业产值测算办法,编制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草原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价,研究制订草原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关键技术标准。推动设立“6·18草原保护日”。

 

    17.开展大美草原守护行动。开展草原执法检查“绿剑行动”,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和约谈机制,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草原征占用专项检查“护卫行动”,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控草原非牧使用。开展草原补奖政策“宣贯行动”,宣讲解读草原补奖政策,加强政策落实信息管理、绩效评价和督导检查。开展新闻媒体“发现美丽草原行动”,推介一批美丽草原牧场,发掘一批基层草原干部典型。开展最美草原管护员“寻找行动”,树立一批草原管护员典型,促进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

 

    18.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继续实施《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和《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扎实推进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及石漠化草地治理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集中治理退化沙化草原,保护和修复草原生态环境。组织实施草原防火和生物灾害防控项目,加强草原防火物资装备建设,提高火情监控的信息化水平,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督导检查。

 

    19.开展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示范创建。在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开展草牧业试验试点,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组织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合理开发利用南方草山草地资源。以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为主线,开展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示范创建。突出条件能力建设,推行划区轮牧和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促进牧民分散养殖与市场有效衔接,实现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七、做好畜牧业发展的长远性基础性工作

 

    20.强化畜牧业形势分析和预警。继续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好监测点轮换、信息员培训等工作,提高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集中开展数据实地核查,强化省县绩效考评管理,保障数据质量。修订完善畜牧业监测预警专家组聘任和考评办法。定期开展畜牧业生产跟踪监测与形势会商,做好关键时点的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报送信息。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设好发布平台,指导养殖场户适时调整生产计划,促进养殖增收。

 

    21.全面推进养殖场、生产企业信息直联直报。加强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建设,在生产监测基础上,建设完善备案管理、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理和绩效考评等模块功能,强化数据和信息点对点服务,打造养殖场监管监测一体化数据服务平台。扩大养殖场数据自动化采集试点范围。探索开展直联直报数据质量第三方评估,提高数据准确性。加快推进饲料企业生产数据直联直报,实现精准动态监测。

 

    22.推动畜牧兽医监管监测信息一体化。围绕“一个平台、一次填报、一套数据”目标,加快畜牧兽医监管监测信息横向互通、省部互联共享步伐。修订《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畜牧兽医生产、监管全程联网追溯管理。推广应用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实现畜牧兽医监管监测对象“一场(厂、企)一码”,为数据互联互通奠定基础。加快推进畜牧业政务信息系统实质性整合,建设畜牧业中心数据库。规范统计监测类报表制度,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建立统一指标体系。推动监管监测制度融合,为监管监测一体化提供保障。

 

    23.强化产业发展专题研究。聚焦加快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畜牧业现代化及国际经验、畜牧业新业态、新型种养关系、中小养殖场户与现代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畜牧科技创新与推广、畜牧业监管方式改革、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质量兴牧品牌强牧等专题研究,梳理行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和趋势,谋划好畜牧业中长期发展的宏观思路和政策体系。加强畜牧业和饲料工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绿色发展加快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日常调研,充分了解掌握实际工作当中突出问题和一手信息,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

 

    24.加强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奶业振兴、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粮改饲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以新举措取得新业绩。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求真务实、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强化敢于担当、开拓创新的意识勇气,以新作风创出新作为。增强各相关单位工作的协同性,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开拓现代畜牧业发展新局面。

 

    附件:   农办牧〔2018〕6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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